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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单身狗请注意,15天婚假没了,128天产假也没了!

发表于2015-12-22

 作为单身的你,是不是一直想我晚婚晚育相应国家政策。


可是一个噩耗已经到来,作为目前的单身狗,晚婚晚育主力军,就连这点为社会做贡献的机会也没有了!你会不会赶在2015年后的10天里把证领了,怎么也能休大于3天的婚假,否则2016年以后你就只能享受3天婚假了,虽然不能10天或者15天了!

    

12月2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中明确,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修正案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需要注意的是,草案中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也就是说,明年1月1日起,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法律修改后,自愿只生一个孩子的父母也不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奖励。删除晚婚晚育、独生子女奖励规定


修正案草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


根据现有《婚姻法》以及《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夫妇,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夫妇,根据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含3天法定婚假)。符合晚育年龄(女子24周岁后生育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女),即128天婚产假,正常产假是98天


按照修正案草案,从2016年1月1日起将取消晚婚假、晚育假。


除此之外,修正案草案还删除了对晚婚晚育夫妻、独生子女父母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明确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法律修改前按照规定应当享受奖励扶助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父母可继续享受奖励扶助。


提倡生育两子女、符合条件者可再生育


且符合政策生育夫妻可获延长生育假等福利(二胎可以延长生育假)


修正案草案规定,根据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的新形势,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发表于2015-12-22

幸亏我已经结婚生子了。不然亏大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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